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IAS-2106002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网络设备及集成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需求: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网络设备及集成 一批,详见标书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6月8日至 2021年6月11日
联系人:楼老师 电 话: 021-56983318
售价:0元
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将比选文件发送给相关比选参加单位。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6月15日12点00分。响应文件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建议选择顺丰或EMS)由邮寄快递公司在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张江国创中心一期A1楼,请按以下格式邮寄:
收件单位: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丹桂路999号张江国创中心一期A1楼6层;收件人:楼老师;电话:021-56983318。
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响应文件在本采购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实际送达规定的地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中心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采购合同签署之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海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在参与浙江大学的项目中存在缔约过失且未按要求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
2.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应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综合办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现场提交或通过快递方式交邮,现场提交时须同时提交递交人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快递提交时建议采用邮政EMS或其他可靠的快递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提交的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
书面质疑提交方式
方 式:邮寄或现场(携带授权书及身份证)提交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丹桂路999号张江国创中心一期A1楼1层
收件人: 柏老师 电 话: 021-55698603